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車禍鑑定怎麼做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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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一篇談到車禍案件中,初判表在訴訟上沒有什麼效力,還是要經過車禍鑑定,那車禍鑑定是什麼?又該怎麼做呢?
 

➤ 車禍鑑定是什麼?

車禍鑑定是由「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」對於車禍發生原因所做的專業分析,「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」設在各地區的監理所,由專業委員組成,所做出的報告會比初判表更具專業性也更詳細,也是實務上檢察官或法官會參考的專業報告。
 

➤ 如何申請車禍鑑定?

首先,車禍當下都要報警,日後才能申請車禍鑑定,若當下沒報警,是會不予鑑定的。
再來,要區分案件是否已經進入偵查或審判程序,如果已經有人提告,不論是偵查或審判階段,都不能再自己申請車禍鑑定,這時要透過司法機關送鑑定,才會受理。
如果還沒進入偵查或審判程序,例如只是在和解或調解階段,那麼在車禍發生的六個月內,「事故當事人」(包含其繼承人或法定代理人)和「車輛所有人」都可以申請車禍鑑定,只要填好「車輛行車事故鑑定申請表」、準備好身分證明文件、相關佐證資料,並繳交申請費3000元,就可以申請車禍鑑定。

※車輛行車事故鑑定申請表下載:交通部公路局監理服務網
https://www.mvdis.gov.tw/m3-emv-vil/cac/download#gsc.tab=0
 

➤車禍鑑定的程序?

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受理案件之後,原則上會在兩個月內鑑定完成。車禍鑑定案件,會先分析研判案情、必要時函查相關資料、製作案情摘要及印製現場圖給各委員研究,最後會召開鑑定會議。
鑑定會議會通知車禍當事人到場,也可能會通知車輛所有人、關係人等等到場參與,委員們會一起再檢視車禍資料,例如監視器、行車紀錄器畫面之後,再聽取各當事人的意見,參考所有資料後做出鑑定報告。
參加鑑定會議時,可以先準備好自己要陳述的意見,對車禍發生原因好好說明,以免在短短的陳述時間內因為緊張而有缺漏,或者也可以準備書面的意見書。
最後,委員會會做出「鑑定意見書」,會寄給當事人或關係人,依規定其中會記載:

  1. 囑託(申請)者。

  2. 當事人。

  3. 一般狀況。

  4. 肇事經過。

  5. 肇事分析:駕駛行為、佐證資料、路權歸屬、法規依據。

  6. 其他。

  7. 鑑定意見。

 

➤ 不服車禍鑑定的結果怎麼辦?

收到鑑定意見書,如果對鑑定意見不服,可以再申請「覆議」,如果是已經進入司法程序的案件,需要透過司法機關送請覆議,而還沒有進入司法程序的案件,要在收到報告後30天內申請覆議,費用是2000元,程序大致和之前的鑑定相同。
如果對於覆議結果還是不服,還有其他鑑定機關嗎?我們常聽到的警察大學、逢甲大學、交通大學等也有做車禍鑑定,但這時就要透過司法機關囑託,他們才會受理,不是任何人都可以隨意申請,這就是訴訟中要考量的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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